▶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是工商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统计关系以及实体办公场所在南沙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独立核算,自愿执行和落实南沙区有关疫情防控政策,并纳入南沙区统计的规模以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二)申报单位在2022年度采购防疫物资(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测温设备、喷雾器等)、消杀服务(生产运营场所消杀服务、统一安排员工核酸检测服务等)用于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
▶企业申报操作
申报单位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进行注册。注册通过后,按要求将填写好的整套申请材料扫描上传系统申请预审。
事项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向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须与系统上传的材料一致)。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形式审查,核原件,符合条件且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移交行业主管部门;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