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余杭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补贴要持有职称吗?
稳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以及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主申请人具有余杭区常住户籍,或持有杭州市、余杭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余杭区上年度城镇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注:2021年城镇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为77184元。
申请人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生活用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当地同期15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注:2022年机动车车辆价格标准为19.8万。
3.申请家庭在主城区(含钱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住房且在5年(含)内无转让住房纪录;
4.主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余杭区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或公积金;或持有住所(或经营场所)在区内的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5.申请家庭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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