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居民补缴需要什么手续呢?
答:只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属镇(街道)(便民服务机构)参保登记,登记完后,即可在微信“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的“社保费补缴”入口登录缴费。
问:居民缴费后哪些情况可以申请退费?
答:济南市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缴费次年1月1日-12月31日,根据政策规定:参保人缴费后在集中缴费期内死亡以及由于参军、就业(转职工医保)、户籍或学籍转出本市、重复参保等原因,未享受下一医疗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可向税务部门申请返还当年个人所缴纳费用。除在参保缴费期内满足上述条件可以退费,其他情况均不予退费。
2019年4月1日起,居民医保缴费划转税务部门负责,居民医保缴费、退费以济南市税务部门公布的流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