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选择1所公办学校或1所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小学招生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初中招生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czzs/电脑或手机均可登录)进行信息注册,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后果由监护人负责。操作确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划片学校由教师指导登录平台进行信息注册。
(一)公办学校报名办法及程序
1.8月2日8:00至6日18:00网上信息采集。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填报辖区内学校,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后,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核。8月6日18:00,招生服务平台自动关闭。
2.8月2日至7日现场资格审核。已在招生服务平台进行信息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报名时提供)等相关材料到平台注册的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城务工人员、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务工凭证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报名时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
3.城区公办学校录取新生顺序:
(1)第一批次录取时间8月7日
(2)第二批次录取时间8月8日
(2)第三批次录取时间8月9日
4.8月10日,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所报学校进行登记由登记学校上报教育局普教股。
5.8月11日至14日公办学校二次录取。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体局和城区学校协调安排入学。
(二)民办学校报名办法及程序
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年级和七年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具有该小学6年连续学籍,或建校以来一直在该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通过该校小学部、初中部的直升方式入学,学校直升方式入学学生人数不能超出该校一年级、七年级的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直升人数超过该校一年级、七年级的招生计划,也要通过电脑随机录取。
1.8月2日8:00至6日18:00网上信息采集。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核。8月6日18:00,招生服务平台自动关闭。
2.8月2日至7日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携带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报名时提供),选择直升的还需携带由幼儿园或小学加章的学籍表(学籍变动轨迹证明)等材料到报名的民办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务工凭证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报名时提供)。
3.8月8日至9日电脑派位及录取。进行报名、直升数据整理、公布电脑派位学校、现场电脑派位、公布录取结果、学生到校报到等工作。
4.8月10日未被录取且符合城区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所报民办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体局普教股。
5.8月11日至14日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辖区内公办学校,若对应辖区内公办学校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三)全面保障不同群体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3.落实好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4.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