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地址】:新吴区净慧东道70号综合服务中心楼1121办公室
【联系电话】:80595065
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在“实施意见”有效期内购买新吴区首套新建商品住宅,办理好网签手续后,便可以提出购房补贴申请。
在新区缴纳社保是指申请人参保地为新吴区,且申请购房补贴时已在新吴区连续缴纳社保三个月及以上(灵活就业、代缴社保除外),双职工家庭需双方均符合此缴纳社保要求。
地方特产2022-07-29 12:03:36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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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在“实施意见”有效期内购买新吴区首套新建商品住宅,办理好网签手续后,便可以提出购房补贴申请。
在新区缴纳社保是指申请人参保地为新吴区,且申请购房补贴时已在新吴区连续缴纳社保三个月及以上(灵活就业、代缴社保除外),双职工家庭需双方均符合此缴纳社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