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符合《“太湖人才计划”优秀大学生“锡引”工程实施办法》(锡人才办〔2019〕5号)购买补贴政策支持的优秀大学生,在“实施意见”有效期内购买新吴区首套新建商品住宅,办理好网签手续后,便可以提出购房补贴申请。
有效期: “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为2022年5月17日。购买人的购房合同的初次签订日期应在发布日期以后,终止时间视实际情况确定,终止时间提前一周公布。
首套住房:在新吴区购买“首套住房”是指申请人单独购买或与配偶共同购买的自住新建商品住宅,在取得购买房屋网签合同前,本人名下没有在新吴区的居住房屋所有权(包含网签、不动产权)登记情况(包含与配偶在内的共有产权登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