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
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在“实施意见”有效期内购买新吴区首套新建商品住宅,办理好网签手续后,便可以提出购房补贴申请。
2、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已婚的需提供双方的个人身份证、结婚证);
(3)申请人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申请人员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打印查询结果(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
(4)申请人在新吴区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申请人在新吴区购房的网签合同;
(6)申请人购房时的住房信息查询证明(已婚的需提供夫妻双方的信息查询证明);
(7)申请人的新吴区户籍证明材料(户口簿首联和申请人对应联);
(8)申请人个人申报承诺书。
3、初审
区住建局对申请人在新吴区的首套住房进行审核确认。区人社局对申请人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资格及缴纳社保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4、复核终审
区人才办、区财政局对申请人购房的人才资格、补贴金额进行复核终审。
5、发放补贴认定书
经初审、复核终审确认通过后,由区住建部门出具《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