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
“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为2022年5月17日。购买人的购房合同的初次签订日期应在发布日期以后,终止时间视实际情况确定,终止时间提前一周公布。
申请条件+流程
符合《“太湖人才计划”优秀大学生“锡引”工程实施办法》(锡人才办〔2019〕5号)购买补贴政策支持的优秀大学生,自“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在新吴区购买首套住房的,购房补贴办理程序:点此查看详情
符合“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毕业生,在新吴区工作缴纳社保并办理了落户手续,自“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在新吴区购买首套住房的,购房补贴办理程序:点此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