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要求】
1、用人单位属于员工制家政企业;
2、相关人员属于家政服务人员;
3、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人数达到30人以上。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
按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人数, 每1人1000元(不足1人部分不计算)。
【申领期限】
1、补贴对象每年申请上一自然年度1-12月的符合条件人员,不能跨年申请。
2、本项补贴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