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
提交填写完整并盖章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至市级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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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理
对申请表及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单。
三、审核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申请材料及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审核。
四、公示
通过审核后,申请人相关情况将会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
五、调房
按照调房的相关规定,视房源情况,调整房源。
六、配租
申请家庭应在入住新房前办妥原房腾退手续,租金自新的租赁合同签订次月起变更,租赁期限仍按原租赁合同确定。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暂无可选房源的,应进行轮候,轮后期为一年。轮候期满,根据届时申请条件对轮候家庭资格再次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房源调整申请资格终止。
注:为加快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周转,符合调整房源条件的申请家庭轮到房源调整时,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须到经租管理单位服务窗口办结调房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作放弃本次调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