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江苏生源地助学贷款阶段性政策(免息+延期偿还)

地方特产2022-07-29 14:48:59未知

2022年度江苏生源地助学贷款阶段性政策(免息+延期偿还)

  2022年度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阶段性政策

  (一)关于免除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开发银行将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

  【计息周期】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按年计收利息,计息周期为上年12月21日至当年12月20日,12月20日为还款日。考虑到合同约定及操作的便利性,此次免息、本金延期偿还及征信调整均按上述计息周期计算(即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0日,以下简称“2022年计息周期”)。

  【免息范围】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对2021年12月21日前的逾期贷款,免除2022年计息周期内应收的罚息,不计复利。2022年年内完成提前还款的借款学生,不收取计息周期内产生的利息;已收取的利息予以退回。2022年5月27日前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政策资助范围内。

  (二)关于申请延期偿还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

  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借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偿还的本金仍将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正常计收利息,并于延期偿还日一并偿还(按照《通知》要求予以免息的部分除外),并非不产生任何利息。请您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申请本金延期偿还。

  【延期范围】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您2022年应偿还的助学贷款本金。具体金额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看。

  【延期方式】相关功能上线后,您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按照提示流程,进行本金延期申请相关操作。

  【延期偿还期】延期后的偿还日为2023年的同月同日(即原偿还日推迟一年后的同月同日)。

  【其他情况说明】

  ▶已申请“本金延期偿还”的借款学生,不得撤销延期申请,但在延期内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政策发布前,已经偿还的本金,不可再申请延期偿还。

  ▶未申请“本金延期偿还”的借款学生,仍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款。

  (三)关于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时间安排

  借款学生可于2022年7月16日起申请延迟偿还本人名下的助学贷款本金,申请结束时间依据《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日期有所区别。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成功后,系统会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本金延期偿还电子回执》,同时,开发银行会为您调整新的还款计划,具体还款计划请参阅回执。请您按照新的还款计划约定还款。

本文标签: 本金  利息  学生  国家助学贷款  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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