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区缴纳社保是指申请人参保地为新吴区,且申请购房补贴时已在新吴区连续缴纳社保三个月及以上(灵活就业、代缴社保除外),双职工家庭需双方均符合此缴纳社保要求。
“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为2022年5月17日。购买人的购房合同的初次签订日期应在发布日期以后,终止时间视实际情况确定,终止时间提前一周公布。
地方特产2022-07-29 14:50:21未知
在新区缴纳社保是指申请人参保地为新吴区,且申请购房补贴时已在新吴区连续缴纳社保三个月及以上(灵活就业、代缴社保除外),双职工家庭需双方均符合此缴纳社保要求。
“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为2022年5月17日。购买人的购房合同的初次签订日期应在发布日期以后,终止时间视实际情况确定,终止时间提前一周公布。
无锡新吴区购房补贴中首套住房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