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具有广州市户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广州市低保家庭、低收家庭中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的残疾人、残疾军人和伤残人民警察;
2、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且本人前12个月的月均经济收入低于当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具有广州市户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
2、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且残疾等级被评为一至四级的重度残疾军人和伤残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