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五及以上二手车转入上海办理流程:
外省市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在外省市完成交易并转入本市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先向交易地车管所申请转出,再到本市车管所二、三、四分所申请转入。
办理流程
1.核对交易车辆的车辆类型为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2.审核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3.审核交易车辆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和号牌,确认与交易车辆一致;
4.审核二手车买卖合同,确认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
5.开具《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
6.本市公安车管部门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
7.属于共同所有人名称变更或地址变更,车辆符合转入我市国五及以上环保排放标准要求的,按《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办理流程,至本市公安车管部门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
注:信息来源上海商务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