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低保每月多少钱?
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36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15元。
其他标准:
(一)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827元。
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半护理、失能(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或因病瘫痪卧床不起 6 个月以上)和 16 岁以下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200 元(以上人员有交叉的不重复享受),主要用于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日常生活和住院期间的照料服务。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由两档调整为三档,一、二档全护理、半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不变;新增第三档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二)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477元;
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277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225元。
(三)市救助站乞讨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参照城市低保标准执行(各区县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