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驾管业务预约业务说明
1、个人名下车辆需由机动车所有人提出预约申请,单位名下车辆需由该单位互联网面签备案管理员提出预约申请(如单位尚未办理互联网面签备案,可携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委托书、身份证,至二、三、四分所及各区交警支队车宣窗口现场面签,方便后续办理其他车驾管互联网业务)。
2、市民群众前往车管业务场所办理业务时,除需现场测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采集“场所码”外。还须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按各区防疫防控要求实施)。请前往“窗口”办理业务的市民群众按照“窗口”场所防疫要求进入相应办事区域办理业务。
3、警用、消防、机要、警卫、领馆车辆暂未纳入预约范围。
4、为保证本功能正常使用,避免恶意抢号等行为,本功能内可进行业务办理预约时间段为每日6时至23时,其他时段将关闭预约服务。
5、预约成功的用户应当在预约时间到达预约地点取号并办理业务,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预约成功的通知(“车驾管业务预约”“已预约信息查询”功能内),并领取号码。超出预约时间仍未取号的,预约资格作废。
6、无法按照预约时间办理业务的,请提前一个自然日取消预约。未到场且未及时取消预约的,累计满3次,“上海交警”APP将在1年内限制用户使用预约功能。
注:信息来源上海交警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