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0〕5号)规定,每个人只能申领一次失业补助金。
广州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两项条件之一):
1、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在广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或者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市、在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向广州市申领失业补助金。
符合在广州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线上或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