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泰顺线上线下联合治超系统的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公路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及《关于全面推进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及工作指引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22年8月13日0时起,启用已建成4个点位的泰顺线上线下联合治超系统。特通告如下:
一、目前我县已启用G235、S331、文福线共3条公路4处治超非现场执法点位(G235(新海线) K1117+650;S331(分泰线)K59+265M;(文福线)K35+760M;S331(分泰线)K8+670)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规定,上述公路的车货总重量限值为49T。
二、启用泰顺县境内已建成的4个非现点位的泰顺线上线下联合治超系统,不停车称重货车超限超载违法(根据车辆轴数超限认定标准)和货车违反禁令标志(车货总重49吨)、违反禁止标线(实线变道)、逆向行驶、涉牌(遮挡或污损号牌、变造伪造号牌等)等扰乱非现场检测秩序的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信息采集路段:
序号 | 线路名称 | 桩号 | 方向 |
1 | G235国道 | K1117+650 | 进泰顺方向 |
2 | S331 省道 | K8+670 | 双向 |
3 | S331省道 | K59+265 | 双向 |
4 | 文福线 | K35+760 | 双向 |
三、此次启用的4套设备检定编号:JJG907-2006。
四、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处理地址:泰顺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S228泰顺超限运输检测站。货运车辆违反禁令标志标线等其他违法行为处理地址:泰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各违法处理窗口。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
泰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