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到场人员:
1、贷款受理到场人员: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借款申请人、产权共有人、二手房出售方。
2、公积金贷款合同签署到场人员: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产权共有人及其配偶。
3、如有不能到场的另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委托公证书(公证书中应明确相关委托事项)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公积金贷款服务方式:
纯公积金贷款:
前往上海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网点办理。
公积金组合贷款:
前往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受托银行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流程:
贷款预约——贷款受理(含名下房产查询、征信查询)——贷款审批——签署公积金贷款合同——办理过户和落实担保——放款审核——银行放款。
注:信息来源上海公积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