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职业技能培训费补贴规定
补贴标准:
各类人员参加《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培训补贴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职业和等级技能培训达规定学时,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培训费补贴。其中:
通过“线下集中培训”方式取得技师及以上等级证书的,给予《目录》补贴标准100%的培训费补贴;取得高级工及以下等级证书的,按照非常紧缺、紧缺、一般紧缺程度,分别给予《目录》补贴标准100%、90%、80%的培训费补贴。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培训方式取得证书的,按照“线下集中培训”补贴标准70%的比例享受培训费补贴。
培训规定:
各类人员可直接参加《目录》内所列职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初始等级的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参加更高等级技能培训的,需符合该等级鉴定申报条件。
补贴对象:
培训费补贴拨付企业或实施培训的培训机构,其中,企业职工的培训费补贴拨付职工所在企业,院校学生、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其他人员的培训费补贴拨付实施培训的培训机构。
特别说明:
1.对被认定为公共实训基地的企业培训中心,承担社会公共实训服务,按照《目录》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费补贴标准最高上浮25%。
2.院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补贴,其他人员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两次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高等级补贴的,不得享受低等级补贴。
3.公共实训中心开展《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项目目录》内项目培训,按照目录内补贴标准给予100%培训费和鉴定费补贴。
办理流程:
(一)机构签约。培训机构(含企业,下同)与区人社局签订“承接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协议书”。
(二)开班申报。培训机构在开班前5个工作日,向区人社局提出开班申请,按要求提交学员身份证明、鉴定条件等材料。
(三)班期审核。区人社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开班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培训机构按照教学计划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提出班期补贴申请。
(四)补贴拨付。区人社局对补贴申请进行审核、汇总、公示,按程序拨付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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