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长春市铭晟热力供热收费时间为2022年8月1日至9月20日
2023年度长春市铭晟热力供热缴费通知:
铭晟热力决定从8月1号公司窗口开始收取2022-2023年度供暖费,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1. 有需要办理停栓或者开栓的用户请于9月20号之前到公司办理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2. 公司窗口收费仅限于8月30号之前。
3. 本年度热费单价如进行调整,调整单价可在本年度或者下个年度一起多退少补。
咨询电话:84480500
公司地址:新华路与清和街交汇处铭晟热力
吉林省供暖温度标准是多少?
居民用户当月内三次所测结果平均值低于18℃的,视为当月温度不达标。供热经营企业应当根据居民用户要求进行测温,三次测温的平均值作为退费标准和依据。
居民用户室内空气温度经检测确认不达标者,供热经营企业应当退还相应热费。退费标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实际检测温度平均值为18℃-16℃(含16℃),退还当月热费的30%;
(二)实际检测温度平均值为16℃-14℃(含14℃),退还当月热费的60%;
(三)实际检测温度平均值为14℃以下,退还当月热费的100%。
由于供热经营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停热四十八小时以上,导致居民用户室内温度未达到供热标准的,应当在供热期结束后两个月内按日双倍退还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