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集资建房(统建房)、本地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自建住房、大修住房、翻建住房办理担保公司担保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人及配偶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贷款经办部门申请,借款经办部门出具借款申请书、抵押契约、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资料借款人及配偶分别签字;
(二)贷款经办部门受理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借款人;
(三)抵押契约与借款合同等资料经借款经办部门与承办银行盖章确认后,与审批单一起一并交由担保公司办理后续手续。
(四)担保公司通知借款人放款。
二、二手房、拍卖,异地购房、异地商贷转公积金,以及所购商品房房产证已过户到借款人名下办理房产抵押担保的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人携带相关资料到贷款经办部门申请,经办部门根据预审情况开具评估单;
(二)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三)借款人及配偶携带相关资料到贷款经办部门申请,经办部门出具借款申请书、抵押契约、借款合同借款人及配偶分别签字;
(四)贷款经办部门受理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借款人;
(五)抵押契约与借款合同经借款经办部门与承办银行盖章确认后,与审批单一起一并交由借款人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手续;
(六)房产部门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抵押办理完成;
(七)借款人前往贷款经办部门完成放款领取借款资料。
三、公积金联保担保的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人及配偶,联保人及配偶均携带相关资料到贷款经办部门申请,借款经办部门出具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借款人及配偶分别签字,公积金联保合同由借款人及配偶,保证人或联保人分别签字;
(二)贷款经办部门受理审批并在五个工作日将审批结果借款人;
(三)借款合同、公积金联保合同经借款经办部门与承办银行盖章确认后,通知借款人放款;
(四)借款人前往贷款经办部门完成放款领取借款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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