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方式
(一)住房保障购房补贴;
(二)住房保障租房补贴。
申请家庭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在上述两种保障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保障方式。
申请时间
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第二批次)
申请地点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
申请基本条件
(一)住房保障购房补贴
(1)户籍条件: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我市实际居住,并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连续满5年以上;
(2)收入条件: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5155元以下。
(3)住房条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1平方米以下;申请人(含配偶)的父母及已婚子女在本市拥有住房,分户计算后户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75平方米。
年满30周岁的单身未婚人士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单独申请住房保障购房补贴。
(二)住房保障租房补贴
(1)户籍条件: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我市实际居住,并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连续满5年以上;
(2)收入条件: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5155元以下;低收入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222元以下;最低收入家庭为低保家庭、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家庭、特困职工家庭。
(3)住房条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1平方米以下;申请人(含配偶)的父母及已婚子女在本市拥有住房,分户计算后户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75平方米。
年满30周岁的单身未婚人士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单独申请住房保障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