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台电梯资金补贴最高提升至20万元,市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住宅均可申请;
《办法》明确要求:对本办法施行后竣工的加装电梯项目,政府给予每台最高20万元的资金补贴。补贴上限和具体标准可以根据本市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由各区承担。市级财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区进行奖补。
➤申请加装电梯时,取消了“一票否决制”,降低了业主表决的难度;
《办法》将申请门槛适当降低,从原先的全部同意,改为:征求意见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加装电梯应当尽量减少对相邻业主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办法》明确要求:加装电梯应当尽量减少对相邻业主通风、采光、日照、噪声、通行等不利影响。产生不利影响的,申请加装电梯的业主必要时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政府更加主动,提前介入,靠前指导。
《办法》明确要求: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在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对加装电梯工作予以支持和协助;对协助、指导加装电梯的村(居)民委员会给予适当的工作量补助;对积极配合加装电梯的物业服务企业,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给予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