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产假可以从产前15天开始休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包括: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没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青岛产假,主要可分为产前假以及产后假两个部分,通常产前可以休15天。一般女性在预产期的前15天开始休假,就正式记录产假的数据统计中。
【扩展阅读】
女职工产假天数及工资
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生育总产假天数 | |||
分娩方式及胎儿数 | 产假天数 | 产假期间待遇 | |
医保部门按规定发放 | 用人单位依法支付 | ||
单胎顺产 | 158 | 98天生育津贴 | 60天产假工资 |
单台难产、剖宫产 | 173 | 113天生育津贴 | 60天产假工资 |
双胞胎顺产 | 173 | 113天生育 | 60天产假工资 |
双胞胎难产、剖宫产 | 188 | 128天生育津贴 | 60天产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