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机动车临时牌照受理时间一览
受理时限: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
1、属于机动车未销售、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新车出口销售这几种情况,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2、属于机动车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3、属于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4、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