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直个人公积金缴存证明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职工除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外,因其他原因需开具缴存证明及明细的。
二、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原件。
2、职工委托亲属(限配偶、父母、子女)代办的:委托人(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3、去世职工家属办理的:办理人(限配偶、父母、子女或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去世职工的身份证件或死亡证明(包括死亡医学证明书、火化证、能够反映职工已死亡的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法院作出的死亡判决书等)。
4、单位办理: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书面申请。
三、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中心受理→出具证明
四、办理地址及电话(区号029)
87313669、87314946、87349015、87347225
陕西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四楼综合业务大厅
五、注意事项
1、亲属关系证明包括: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能够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父母、子女关系需提供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受遗赠)裁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
2、单位为职工集体办理职工缴存证明的,如人数在5人及以上,需打印包含职工个人账号、姓名的明细表,加盖公章。
3、职工一般缴存证明分为查询书、缴存明细、文字性证明等多种形式,开具前需提前说明格式。
陕西省直单位公积金缴存证明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单位因上市、审计、融资、询证等情况,需要开具公积金缴存证明、缴存明细或签署询证意见的
二、办理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流程
单位申请→中心受理→出具证明或签署意见
四、办理地址及电话(区号029)
87313669、87314946、87349015、87347225
陕西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四楼综合业务大厅
五、注意事项
单位缴存证明分为单位基本信息表、缴存明细、文字性证明等多种形式,开具前需提前说明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