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本市有所有权住宅的无锡市户籍人员父母、子女和配偶投靠落户的。
申报材料
1、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关系证明。
3、被投靠人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5、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需同时提交父母婚姻状况证明。其中父母离异、非婚生育等另提交抚养关系证明等材料。
落户办理流程
1、办理准迁证
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准备好资料至行政中心公安窗口,资料无误的当场即可拿到准迁证(建议可以先打办理地点电话确认下条件和材料)
2、在老家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江苏省内的可以办理“一站式”省内跨市迁户,不需要本人再回老家,会有电话通知(具体时间以每个人实际办理为准);
省外的可以咨询老家派出所是否可由亲戚朋友代办
3、最后将到落户窗口办理准迁证时所带的材料和迁移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注:16周岁以上人员都要亲自到场,换身份证和采集户口信息中的图像。当场办理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