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在无锡有所有权住宅、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本市落户。
注:住房无面积限制,社保无年限要求
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所有权住宅的权属证明;
3、在本市的社保参缴证明(也可由受理窗口通过网上核查打印后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4、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书(未婚证明至申请窗口做未婚声明);
5、随迁子女关系证明: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收养证,父母离异的,需明确子女抚养权(提供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
办理流程
1、办理准迁证:
准备好上述资料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递交申报材料,资料齐全当场发准迁证(江阴、宜兴同理)
2、老家办理迁出证明
江苏省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准迁证时可以同时办理“一站式”网上户籍迁移
省外可以电话咨询老家派出所是否可以代办;
3、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户口本
将上述材料和迁移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当场办理户口本)
注:16周岁以上人员都要亲自到场,换身份证和采集户口信息中的图像
办理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