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各类户口迁入条件汇总
合法稳定就业户口迁入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可申请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可随迁。
合法稳定就业指:
1.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
2.受本市用人单位聘用的人员;
3.在本市投资、经商人员。
合法稳定住所户口迁入
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可申请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可随迁。
合法稳定住所指:
1.购买的商品住房;
2.具有合法手续的自建房;
3.单位分配住房;
4.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租赁住房;
5.本市亲友拥有合法产权且同意居住的住房。
亲属投靠户口迁入
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可相互投靠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哪几种材料可证明父母子女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包括下列情形之一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
(二)出生医学证明
(三)DNA亲子鉴定
(四)公证证明
(五)公安派出所证明
(六)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履历表或招工表复印件
人才引进户口迁入
各类人才可申请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可随迁。
人才证明材料包括下列情形之一材料: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的学历证);
(二)中专院校毕业证;
(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证;
(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由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认定文件或证书。
院校毕业迁入
大中专院校毕业迁入
收养迁移
公民收养弃婴户口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