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积金贷款利率
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期内如遇国家利率调整则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从2002年2月21日开始,中行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水平,5年以下(含5年)由现行的4.14%下调为3.6%,5年以上由现行的4.59%下调为4.05%。
通告原文:
银发[2002]57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建设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从2002年2月21日开始,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水平,5年以下(含5年)由现行的4.14%下调为3.6%,5年以上由现行的4.59%下调为4.0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计、结息规则不变。
中国人民银行
二○○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