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南区公租房登记信息撤回规定一览
相关规定:
1、登记时限截止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登记时限截止后,申请人不得撤回登记申请。
2、登记期间,已确认登记家庭需变更登记项目的,申请人可在登记网址上或天津住房保障app上进行撤销手续,撤销登记可直接重新进行自助登记。撤销登记截止时间为9月23日18时整,逾期不再受理。
撤回入口及流程:
撤回入口:https://zbapp.tjfdc.com.cn/reg
撤销流程:
1、进入官网(点击进入),输入手机号及密码并登录。
2、点击并进入“我的历次登记信息”,点击右下角“我要撤销”。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接收并输入验证码。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撤销成功。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相关问答:问:业主办理入住后,遇到房屋质量问题怎么办?
答:1、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2、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物业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限届满后,业主对专有部分负责维修、养护;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负责维修、养护。
3、根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