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用人单位从区外引进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每引进1名分别给予用人单位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引才奖励;分别给予个人2万元、5万元的薪酬补贴,分5年拨付。新获评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分别给予每人1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高级职称引才奖励
申报对象: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从区外引进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的用人单位;从区外引进的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申报材料:
(1)申领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申领人社保缴纳证明、身份证及本人与高新区企业签订的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职称提升奖励
申报对象:
已在区内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未申领过该项奖励补贴),新获评高级职称且发证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申报材料:
(1)申领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申领人社保缴纳证明、身份证及本人与高新区企业签订的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等材料原件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