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范围和条件
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青岛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至少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补贴申领及审核期间,企业为其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应处于在缴状态。
2.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3.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4.企业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不影响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