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由于存在系统可能更新迭代问题,以下查询方式仅供参考,具体以平台实际操作为准!
第一步:手机下载登录“穗好办”APP;
第二步:在首页找到“办事”,点击进入“办事”业务办理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在页面中找到“社保”业务,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在页面中找到“社保关系转移查询”即可查询,如下图所示;
拓展:广州职工养老保险转出条件
根据《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不再转移业务信息的通知》(粤社保函〔2021〕66 号)文件,自2021年4月1日起,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的,不再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手续。
由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做好数据归集工作。参保人在省内有多个个人账户且存在重复缴费的情况,需参保人确认保留最终的养老保险关系,填报退款申请表后,同步删除其他养老保险重复缴费记录,对应的个人账户退返给参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