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赡养老人支出专项个税如何扣除
一、扣除范围: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二、扣除标准:独生子女2000元/月;非独生子女每人不超过1000元/月(分推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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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范围 |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 |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 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
独生子女 | 非独生子女 | |
扣除方式 | 定额扣除 | |
扣除标准 | 2000元/月 | 每人不超过1000元/月(分推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
扣除主体 | 本人扣除 | 平均分摊:赡养人平均分摊 约定分摊:赡养人自行约定分摊比例 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 |
注意事项 | 1指定分摊及约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2,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