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经认定的A类人才补贴200万元/人,B类人才补贴100万元/人,C类人才及参照C类的人才补贴60万元/人。
具体如下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新引进的A类高层次人才,补贴200万元/人。
(1)列入上海高峰人才计划人员,中国两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及诺贝尔奖、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世界科学奖等各领域国际最高奖项获得者;
(2)在世界一流大学(近三年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发达国家国家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及世界知名企业实验室中担任重要职务的国际著名学者;
(3)经认定的世界前500强企业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董事长(或总经理、首席技术官);
(4)国家级优秀人才;
(5)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
(6)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7)经区人才办认定的相当于该层次的人才。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新引进的B类高层次人才,补贴100万元/人。
(1)上海市领军人才等省部级优秀人才;
(2)世界技能大赛银牌获得者,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
(3)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前三年累计纳税2.5亿元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首席技术官);
(4)经区人才办认定的相当于该层次的人才。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新引进的C类高层次人才,补贴60万元/人。
(1)金山区领军人才、金山区领军人才后备队;
(2)世界技能大赛铜牌获得者, 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银牌获得者,上海工匠,上海市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上海市技术能手;
(3)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前三年累计纳税1.5亿元以上(或总经理、首席技术官),在金山创办企业的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的人才;
(4)经区人才办认定的相当于该层次的人才。
4.区人才积分达到120分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区人才积分达到120分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同时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参照C类人才适用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