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暂停失业金条件为重新就业,判定重新就业标准为缴纳社保,因此社保续接就会暂停失业金发放。
一、暂停标准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根据上述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因此:在打零工期间,只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为你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属于条例中的“重新就业”,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也可以继续打零工。
二、发放金额及时间
(1)执行时间: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从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2)领取时限:西安目前不能办理失业保险一次性领取,只能按月领取,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