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请办理咨询电话汇总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024-31401102
和平区 024-31912281
沈河区 024-24864592
铁西区 024-25711252
大东区 024-88219525
皇姑区 024-86264370
浑南区 024-23844089
于洪区 024-85831307
苏家屯区 024-89121280
沈北新区 024-89863050
辽中区 024-87821329
新民市 024-87501902
康平县 024-87338066
法库县 024-87125305
沈阳青年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补贴范围包括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以及指导管理费用。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标准为500元/人,指导管理费用标准为150元/人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50%以下(含50%)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由财政承担2/3(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补贴上限),其余基本生活费及指导管理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全额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补贴上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及指导管理费用由财政按照实际时间给予全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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