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指南
申请须知
购房补贴资格按照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复核、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区人社局初审、区人才安居联席会议审批、社会公示等程序办理,用人单位承担监管告知义务。
取得购房补贴资格的人才,凭在金山区购买商品住房的房屋产权证申请补贴,经审核后发放至个人账户。购房补贴分期发放,获200万元、100万元购房补贴的,分7年发放;获60万元购房补贴的,分5年发放。
获200万元、100万元购房补贴的人才自获得购房补贴起在金山服务期限至少7年;获60万元购房补贴的,在金山服务期至少5年。服务期未满离开金山的,全额退还已获得的购房补贴。
申请购房补贴购买的商品住房5年内限制交易。
申请条件
(一)基本原则
1.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工作实际,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每年补贴的资金总额,超出当年度预算资金额度的,实行轮候制。
2.购房货币化补贴资格定期审批,获得资格后3年内有效。
3.获得镇(园区)级购房补贴的人才,经区人才安居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可同时享受区级购房补贴。
(二)适用对象
1.户籍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
2.在职要求。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
3.购房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区首次购房并符合国家、本市规定的商品房限购政策。
4.年龄要求。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三)补贴标准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新引进的A类高层次人才,补贴200万元/人。
(1)列入上海高峰人才计划人员,中国两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及诺贝尔奖、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世界科学奖等各领域国际最高奖项获得者;
(2)在世界一流大学(近三年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发达国家国家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及世界知名企业实验室中担任重要职务的国际著名学者;
(3)经认定的世界前500强企业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董事长(或总经理、首席技术官);
(4)国家级优秀人才;
(5)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
(6)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7)经区人才办认定的相当于该层次的人才。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新引进的B类高层次人才,补贴100万元/人。
(1)上海市领军人才等省部级优秀人才;
(2)世界技能大赛银牌获得者,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
(3)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前三年累计纳税2.5亿元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首席技术官);
(4)经区人才办认定的相当于该层次的人才。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新引进的C类高层次人才,补贴60万元/人。
(1)金山区领军人才、金山区领军人才后备队;
(2)世界技能大赛铜牌获得者, 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银牌获得者,上海工匠,上海市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上海市技术能手;
(3)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前三年累计纳税1.5亿元以上(或总经理、首席技术官),在金山创办企业的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的人才;
(4)经区人才办认定的相当于该层次的人才。
4.区人才积分达到120分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区人才积分达到120分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同时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参照C类人才适用购房补贴。
申请材料
材料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