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参加就业见习。按每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时长3-12个月。
提交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
2.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见习协议书;
4.就业见习补贴申领表;
5.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明细账(单);
6.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不提供);
7.见习单位在银行开设的金融账户复印件。
(上述基本身份类证明、毕业证书原件经当场核对后退回。)
其他事项:
1.补贴对象应于见习结束之日(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2.2021年12月31日前,见习期未满即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申请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