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温天气工作时间规定
用人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合理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户外工作时间,尽量避开酷热时段作业,适当增加劳动者休息时间和轮换班次。
1.市气象台发布日预报气温最高达到40℃以上的高温天气下,停止安排劳动者进行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尽量缩短室外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安排劳动者在当日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要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并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
4.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可结合近期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劳动者带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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