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便办理电子居住证怎么办?
电子居住证核发工作正式启动以后,将不再新发放实体《安徽省居住证》,原实体《安徽省居住证》按期签注仍然有效除了使用线上申领电子居住证外,群众也可以线下到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经审核通过后,发放加盖派出所居住证专用章的《安徽省居住证确认单》,与实体《安徽省居住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领取电子居住证的群众如需纸质凭证,可由本人到电子居住证核发地公安派出所,出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电子居住证,现场打印《合肥市公安局办理<安徽省居住证>确认单》。
居住证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一)已经在派出所办理登记满6个月的,凭个人身份证直接办理,不需要提供任何材料;
(二)合法稳定就业的,提供材料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相关就业证明材料;
(三)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材料有:自持房屋提供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或拆迁安置证(无房产证),租赁房屋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或房产证权属证明,公房提供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住宿证明等相关居住证明材料;
(四)连续就读的,提供材料有: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相关就读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