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户口务工人员落户长沙该怎么办理呢?一起来看看吧!
落户条件:
在长沙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居住地城镇地区。
申请对象:由迁入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可以委托户主或直系亲属代办)。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所属分区县市局审批,审批后由派出所登记。
办理方式:湖南省外户籍办理落户暂未实现一网通办,需要前往落户地公安机关办事窗口申请,进行了申请流程后,将收到“准予迁入证明”。用户须在收到准予迁入证明并核对无误之后,回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前往拟落户地(审核单位手动填写)再办理迁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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