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租赁住房补贴通知
各位已办理居住证人员:
若您符合以下所列全部条件的,需要申请租赁住房补贴,请提供居住证,自行前往丹灶镇内各村居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办理。
咨询单位:丹灶房管所,咨询电话:85442526。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佛山市稳定就业,申请时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处于合同有效期内,或者为佛山市个体工商户且申请时未注销登记或未被吊销营业执照;
2、申请人持有佛山市有效期内居住证,共同申请人也需提供佛山市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其他可以反映其在佛山市长期居住的佐证材料;
3、申请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南海区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没有登记为佛山市内企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或登记成为法定代表人(股东)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5、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在佛山市内没有汽车,或拥有的汽车价值低于15万元且数量不超过1台;
6、申请人申请时已在佛山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4个月或者5年内累计缴纳36个月,且申请时处于在保状态;【环卫工人、公交司机、辅警、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保安、保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等群体申请租赁补贴的,仅需申请时已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其他申请条件不变】;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佛山市无自有住房;
8、申请家庭在南海区内有正规合法的房屋租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