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7月14日—8月12日
申请对象:
1.在高新区重点产业领域;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条件之一
3.符合紧缺急需专业,并从事相关工作的中高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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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企业要求:
1.区级及以上科技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各级专精特新企业;
4.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产业标准依据区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内容执行,动态调整;
5.经各板块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一般不超过5家);
6.其他经区(工)委人才办会议认定的单位。
各企业(单位)每年申报人数原则上最多不超过50人。对高新区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作用、人才集聚度高的企业可通过人才办会议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确定申报人数。
人才要求:
1.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条件之一;
2. 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且上年度工资薪金收入在18万元及以上;
3. 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符合年度《苏州高新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4.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条件之一的申报人在申报当年度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特级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在申报当年度年龄不超过4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