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答:一是到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进行现场申请;二是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山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
申领条件和补贴标准
法定劳动年龄内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 年 10 月1 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申请补贴时连续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不少于6个月(其中补缴社会保险费不得超过3个月)的创业人员(法定代表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创造就业岗位多少发放不同标准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吸纳符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规定条件人员(简称符合条件人员,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5人以上(不含),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提高至3万元。
(二)吸纳符合条件人员3(含)-5人(含)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2.4万元。
(三)未吸纳或吸纳符合条件人员3人以下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1.2万元。
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每名创业者、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