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方式
个人待遇发放情况可登录市医保局官网,点击“网办大厅”输入个人账号密码,点击“生育待遇明细查询”。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qingdao.gov.cn
拓展阅读>>>
青岛市在用人单位参保女职工生育产假相关规定
★流(引)产假★
1、妊娠未满4个月流产
产假天数:15天
2、妊娠4个月以上37周以下流产、引产(含死胎剖宫取胎)
产假天数:42天
3、妊娠37周及以上死胎引产
产假天数:98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生育产假★
1、顺产
产假天数:98天
2、难产(含剖宫产)
产假天数:113天
3、多胞胎生育
产假天数:每多生育1个婴儿,在上述天数上增加15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山东省奖励假★
产假天数:60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市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