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类别
落户补贴
2020年1月1日后首次来宜创业或在企业就业的毕业生(于毕业2年内提出申请)及技能人才,缴纳社保满6个月,档案户口来宜后,可以享受一次性落户补贴,最高为2万元。
生活补贴
①2020年1月1日后首次来宜创业或在本市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1年的毕业生(于毕业2年内提出申请)及技能人才,最高可享受每人每年1.5万元的生活补贴,连续享受2年。
②入选“陶都英才”创业初创培育、科技创新创业类人才(团队)项目后,在项目实施期内每人累计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生活补贴。
学费补助
2019年1月1日后首次来宜就业创业的符合本市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以年度申报公告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和2020年1月1日后首次来宜就业创业的符合本市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普通大专及中专学校毕业生,按学历最高可享受每人每年1万元的学费补助,博士研究生不受专业限制。于毕业2年内提出申请,可连续享受3年。
大学生实习补贴
①2020年12月1日后接收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和普通中专在校学生实习的本市企业给予每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60%的工资补贴和每人每月150元的工作补贴,期限最高6个月。
②鼓励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学生到本市企业实习,最高给予10万元补贴。
租房补贴
首次来宜就业创业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高级工及以上技能、副高及以上职称、入选各类人才项目计划等人才,在本市企业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或个税,本市无房,2020年1月1日后在宜租房的,均可享受租房补贴,连续享受3年。
购房补贴
①2020年1月1日后首次来宜就业创业的中专、大专及本科学士、高级工、技师,在宜购房的,最高可享受10万元的购房补贴;
②2012年3月1日后来宜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师,在宜购房的,最高可享受20万元的购房补贴;
③入选各级人才计划的不受来宜时间限制,最高给予100万元的购房补贴;
④入选我市实用型人才的,给予最高100万的购房补贴;
⑤引进的顶尖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购房补贴。
以上补贴分3年发放。
高层次人才薪酬奖励
①2020年1月1日后本市企业引进的年薪在30万元(不含税)以上,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在企业从事研发、技术技能等岗位的人才,3年内按人才纳税薪酬(不含税)的20%给予企业奖励,每人每年不超过20万元。
②非本省户籍,且持有《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来本市就业创业的海外高端人才,按人才上年度所缴个人所得税的40%,给予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企业引才奖励
①2019年1月1日以后从市外全职引进的符合紧缺专业目录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人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技人才;
②2020年1月1日以后从市外全职引进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人才、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人才。
以上人才首次来宜就业参保,企业最高可享受每人5万元奖励。
企业培育奖励
在本市企业全职工作并缴纳社保,于2020年度获得相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副高及以上职称证书的,企业最高可享受每人5万元奖励。
二、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首先须在宜兴市人才补贴网上申报平台
(http://www.yixing.gov.cn/rsj/)完成企业注册,登录后为符合要求的对象进行人才登记,再选择项目进行申报(详见平台操作指南)。不是首次申报购房补贴的在“我的申报”-“申报记录”中选择相应的对象进行续报,无需再次提供资料。
2、各类补贴可常年申报。生活补贴、落户补贴、学费补助每季度末审核一次(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1月25日);实习补贴、购房补贴每半年审核一次(6月25日,11月25日);租房补贴、薪酬补贴和企业人才引育奖励每年4月底集中审核一次。
3、联系方式
(1)购房补贴
地址:宜兴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5号楼303室
电话:0510-87980773
(2)租房补贴、薪酬补贴
地址:宜兴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5号楼307室
电话:0510-87986259
(3)生活补贴、落户补贴、引育奖励、学费补助
地址:宜城街道龙潭东路189号人才服务中心5-6号窗口
电话:0510-87983887、0510-87981269
(4)实习补贴
地址:宜城街道龙潭东路189号人才服务中心2号窗口
电话:0510-8797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