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子女投靠入户指南(条件+材料+地址)
办理条件
被投靠一方属于本市、县户口,且有合法产权自有住房,可以申请户口迁移与被投靠一方合成一户。
办理对象
可由随迁子女的父母代为申请办理
申请材料
1、未成年子女随迁
随迁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成年在校生
随迁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在校就读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未婚声明书(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需提供,未达到则不提供)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提供以下其中一种即可: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户籍档案底册、亲属关系公证书、亲子关系鉴定、能证明亲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凭证、收养登记证、收养公证书。)
办理流程
一、先在网上申请办理
1、搜索并登录粤省事小程序,没有注册的需注册后再登录。
2、粤省事小程序中找“热门服务”一栏,往右滑找到“户政(治安)”选项。
2、进入申请系统后,点击右边菜单栏中“人才入户申报业务办理”-“申报办理”进入申请页面。
3、进户政页面后,在“户籍登记”菜单栏中,点击“市外迁入”。
4、进入“市外迁入”页面后,找到相应的投靠类型并点击进入。
5、根据操作指示进行情形选择和材料确认。
6、点击“申请”进入申请页面,按照操作提示申请即可。
二、网上申请通过后前往线下办理入户窗口办理
点击查看:投靠入户网上办理流程(附图解)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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